1、参考标准
《岩土工程勘察规范》(年版)GB-
《工程岩体分级标准》GB/T-
《土的工程分类标准》GB/T-
2、岩石的工程分类
《岩土工程勘察规范》(年版)GB-
3.2.1在进行岩土工程勘察时,应鉴定岩石的地质名称和风化程度,并进行岩石坚硬程度、岩体完整程度和岩体基本质量等级的划分。
《工程岩体分级标准》GB/T-
《岩土工程勘察规范》(年版)GB-
当软化系数等于或小于0.75时,应定为软化岩石;当岩石具有特殊成分、特殊结构或特殊性质时,应定为特殊性岩石,如易溶性岩石、膨胀性岩石、崩解性岩石、盐渍化岩石等。
3、土的工程分类
《岩土工程勘察规范》(年版)GB-
《土的工程分类标准》GB/T-
《岩土工程勘察规范》(年版)GB-
3.3.4粒径大于0.mm的颗粒质量不超过总质量的50%.且塑性指数等于或小于10的土,应定名为粉土。
4、特殊性岩土
湿陷性土、红黏土、软土、混合土、填土、多年冻土、膨胀岩土、盐渍岩土、风化岩和残积土、污染土
1、湿陷性土:干旱和半干旱地区除黄土以外的湿陷性碎石土、湿陷性砂土和其他湿陷性土的岩土工程勘察。
湿陷性黄土:在一定压力下受水浸湿,土的结构迅速破坏,并产生显著附加沉降的黄土。《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》(GB-)
2、红黏土:颜色为棕红或褐黄,覆盖于碳酸盐岩系之上,其液限大于或等于50%的高塑性黏土,应判定为原生红黏土。原生红黏土经搬运、沉积后仍保留其基本特征,且其液限大于45%的黏土,可判定为次生红黏土。
3、软土:天然孔隙比大于或等于1.0,且天然含水量大于液限的细粒土应判定为软土,包括淤泥、淤泥质士、泥炭、泥炭质土等。
4、混合土:由细粒土和粗粒土混杂且缺乏中间粒径的土应定名为混合土。当碎石土中粒径小于0.mm的细粒土质量超过总质量的25%时,应定名为粗粒混合土;当粉土或黏性土中粒径大于2mm的粗粒土质量超过总质量的25%时,应定名为细粒混合土。
5、填土:根据物质组成和堆填方式,可分为下列四类。
(1)素填土:由碎石土、砂土、粉土和黏性土等一种或几种材料组成,不含杂物或含杂物很少;
(2)杂填土:含有大量建筑垃圾、工业废料或生活垃圾等杂物;
(3)冲填土:由水力冲填泥砂形成;
(4)压实填土:按一定标准控制材料成分、密度、含水量,分层压实或夯实而成。
6、多年冻土:含有固态水,且冻结状态持续二年或二年以上的土,应判定为多年冻土。
7、膨胀岩土:含有大量亲水矿物,湿度变化时有较大体积变化,变形受约束时产生较大内应力的岩土,应判定为膨胀岩土。
8、盐渍岩土:岩土中易溶盐含量大于0.3%,并具有溶陷、盐胀、腐蚀等工程特性时,应判定为盐渍岩土。
9、风化岩和残积土:岩石在风化营力作用下,其结构、成分和性质己产生不同程度的变异,应定名为风化岩。己完全风化成土而未经搬运的应定名为残积土。
10、污染土:由于致污物质的侵入,使土的成分、结构和性质发生了显著变异的土,应判定为污染土。